請先提供本案之執行案號或義務人之統一編號或身分證統一編號供承辦人員查詢,待查詢後會告知義務人案件內容,確認無誤後請至相關機關繳納費用完畢後並將收據傳真至本分署,電洽確認承辦人員收受收據後,分署會儘速將原先所發之執行命令撤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