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敦品中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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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新服務**我想購買貴分署拍賣之不動產,但因工作無法現場投標,貴分署有無提供其他便利民眾投標之方式?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3-01-15
  • 資料點閱次數:565
【不動產拍賣新增「通訊投標」方式】 本分署自105年度起,不動產拍賣之投標程序新增加「通訊投標」之方式,可有效避免民眾投標時所可能遭遇之困擾及防堵圍標之情事發生。執行同仁若認為不動產拍賣有圍標之虞,可依職權改採通訊投標或依移送機關、私法債權人或義務人之申請,認為有必要者,也可以改採通訊投標。有意投標的民眾可至本分署為民服務中心索取投標書或至本分署網站下載,填妥相關資料,並檢附應備文件,裝入標封內,郵寄至本分署即可。 通訊投標人開標時,可至投標室現場,若未得標,可立即領回保證金支票;未到場之通訊投標人,則另函通知領回保證金支票或匯入通訊投標人指定之金融帳戶。另為規範本分署不動產通訊投標作業流程,爰依行政執行法第26條準用強制執行法第58條規定,訂定「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宜蘭分署不動產通訊投標實施要點」(詳附件),俾利本分署同仁有所遵循,並通盤檢討相關不動產拍賣作業流程所需例稿,便利執行同仁使用,以提高執行之效率。 (105 年度通訊投標拍賣件數為13 件。) 詳情請見:不動產及動產拍賣專區>不動產通訊投標專區 /260165/260176/260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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