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敦品中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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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已出監(所)之收容人,要申請「出監(所)證明」,該如何申請?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3-01-15
  • 資料點閱次數:194

 

  • 問:我是已出監(所)之收容人,要申請「出監(所)證明」,該如何申請?
    答:
    1. 申請人攜帶身分證親自到本所總務科名籍股申辦。
    2. 名籍人員核對身分證確定是申請人本人無誤後,即可開立出監(所)證明,並加蓋機關印信後交予申請人。
    3. 承辦科室:
      總務科名籍股(04)2385-3880轉121、122、123、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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