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敦品中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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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容人在矯正機關內是否需要作業?作業項目有哪些?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3-01-15
  • 資料點閱次數:280

 

  • 問:收容人在矯正機關內是否需要作業?作業項目有哪些?
    答:
    1. 監獄作業,以訓練收容人謀生技能,養成勤勞習慣,陶冶身心為目的。目前除法令別有規定或罹疾病、或基於戒護之安全,或因教化之理由者外,受刑人一律參加作業。另被告係依其意願作業。至於收容少年、學生、觀察勒戒及受戒治人等毋須作業。
    2. 作業類別區分為自營作業、承攬委託加工、視同作業等3類,各機關依實際辦理作業所需而建置。
    3. 目前自營作業計有園藝、藝品、陶藝、印刷、木工、磚瓦、縫紉、釀造、畜牧、農作、洗車、洗滌、鐵工、人造花藝、修繕、食品烘焙等項目;承攬委託加工則計有雕刻、縫紉、電器、電子、藝品、木工、電工、鐵工、洗滌、紙品、機工、農產加工、外役雇工、塑膠、鞋品、人造花藝、玩具、磚瓦、文具、汽車零件、藤工、雜工等項目;視同作業是從事矯正機關內的炊事、打掃、看護、營繕、園藝等事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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