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敦品中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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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容人在監(所)保管金如何領回?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3-01-15
  • 資料點閱次數:323

 

  • 問:收容人在監(所)保管金如何領回?
    答:
    1. 收容人填寫申請報告單:
      載明領回保管金用途、領取人姓名及地址。
    2. 報告單陳機關長官核准。
    3. 通知領取人至總務科保管股領取,或收容人於接見時轉知領取人至保管股領取。
    4. 領取人應攜帶身分證及印章。
    5. 承辦科室:
      總務科保管股(04)2385-3880轉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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