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敦品中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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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健保的收容人如何就醫?費用由誰負擔?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3-01-15
  • 資料點閱次數:177

 

  • 問:沒有健保的收容人如何就醫?費用由誰負擔?
    答:
    1. 受刑之執行2個月以下,且符合健保資格者,應自行持續納保,繳交保費,以免健保中斷。已加保未領卡或卡片遺失、毀損等,入機關前應儘速補辦健保卡,以維權益。
    2. 收容人如不符全民健康保險法保險資格致無法加入健保者,於機關內患有疾病時,機關會循現有機制,會延聘醫師提供診療,或由合作醫療院所提供公益門診。惟如有戒送醫院診治之情形者,費用由收容人自行負擔。符合清寒補助條件者,可申請醫療補助。
    3. 具有全民健康保險法保險資格之收容人因正在申辦無健保卡、辦理投保中、不在保或積欠健保費遭暫行停止保險給付時,得先予健保身分就醫,後續由健保局各分區業務組及機關輔導其納保或辦理欠費分期繳納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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