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敦品中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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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容人看病的費用由誰來負擔?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3-01-15
  • 資料點閱次數:228

 

  • 問:收容人看病的費用由誰來負擔?
    答:
    收容人負擔費用,如下:
    1. 掛號費:機關內門診20至120元不等,依醫院訂價而異。
    2. 部分負擔:機關內門診50元,依全民健康保險保險對象收容於矯正機關者就醫管理辦法第7條第1項規定,全國統一價格。另依健保法第48條規定,凡重大傷病、分娩及山地離島地區免部分負擔。
    3. 住院費:依住院時間負擔10%至30%。住院愈久,負擔比率愈高。
    4. 收容人無法繳納自行負擔費用及掛號費時,矯正機關會從其保管金、勞作金中,持續扣款、催繳或通知其家人繳費。收容人出監(院、所、校)仍有欠費者,則由合作醫院(診所)催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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