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敦品中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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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刑人可以使用健保卡嗎?需要繳健保費嗎?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3-01-15
  • 資料點閱次數:403

 

  • 問:受刑人可以使用健保卡嗎?需要繳健保費嗎?
    答:
    100年1月26日修正公布之全民健康保險法(以下簡稱二代健保法),將第11條納保對象之規定:
    1. 四類三目(由法務部補助保險費):執行期間逾2個月以上之受刑人、受戒治人、強制工作及刑法91-1強制治療受處分人、感化教育學生。
    2. 非四類三目(自行付費納保):被告、受觀察勒戒人、少觀所收容少年、民事被管收人、應執行期間2個月以下之受刑人。
    3. 不符保險資格,無法納保:不符健保法第8條規定之本國籍收容人及不符健保法第9條規定之外籍收容人。另外籍收容人若持有居留證且居留期間達半年以上者(以移民署資料為準),得納入健保。
    4. 收容人保費每人每月1376元,四類三目收容人保費全由國家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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