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釋通過後,會通知受刑人或其親屬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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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更新日期:111-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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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 假釋之審查係綜合參酌受刑人在監執行期間表現及各項資料,如警察機關複查資料及反映意見、家庭及鄰里之觀感、對被害人悔悟之程度、對犯罪行為之補償情形、出監後之生涯規劃、被害人之觀感等,本諸公平、公正原則,依法由教化科主動辦理,無需支付任何費用或聘請律師聲請假釋。
- 原則上暫緩假釋者,法務部會附具理由,由執行機關轉知受刑人;假釋核准者並不會通知家屬,除非受刑人身體殘缺,自行返家顯有困難,或罹重病、精神疾病,或屬家暴犯,才會通知親屬。
- 由於受刑人之陳報假釋時程,因每人刑期、級別、累進處遇分數、犯次、適用新舊法等因素不同而有差別,故確切之陳報日期,所屬教區教誨師依個人資料細算後再行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