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敦品中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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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容人沒錢如何請律師打官司?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3-01-15
  • 資料點閱次數:1165

 

答:

  1. 可洽請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提供協助。
  2. 協助事項包含:(1)出律師費打官司。(2)撰寫狀紙。(3)協助調解法律糾紛。
  3. 申請對象:(1)低收入戶或財產在一定額度以下。(2)刑事強制辯護案件,無需審查財力。
  4. 因收容人無法親自到場申請,可填寫「在監在押收容人法律扶助申請書」,並檢附相關資料寄至法律扶助基金會當地分會,或備妥委託書由他人代理申請,惟代理人應熟知案情且可事先以電話預約。
  5. 申請時需攜帶以下文件:(1)申請人身分證及委託書。(2)近3個月內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3)全戶之財產歸屬資料清單。(4)全戶之最近1年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5)如為低收入戶,可證明為低收入戶之資料。(6)相關官司案件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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