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敦品中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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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矯正機關可以攜帶子女嗎?飲食及生活用品應如何處理?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3-01-15
  • 資料點閱次數:1202

 

答:

  1. 監獄行刑法規定入監婦女請求攜帶子女者,得准許之。但以未滿三歲者為限。收容人子女滿三歲後,無相當之人受領,又無法寄養者,得延期六個月,期滿後交付社會福利機構安置。
  2. 收容人攜帶子女之食物、衣類及必需用品等,均應自備;不能自備者,給予或供用之。爰此,收容人子女需要之飲食及衣物,可自行申請代購或由機關提供之。
  3. 矯正機關設有「保育室」,室內油漆採溫暖色系,牆壁置有卡通或可愛圖案,並設有嬰兒床、學步車、軟質地板墊、空調設備、安全玩具、幼兒教育器材、圖書及影音軟體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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