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 收容人進入矯正機關後,除禁止接見、通信之收容人外,於完成新收程序,配入場舍後即可發受書信。 發受書信應使用中國文字,不得使用符號及暗語。但盲啞之收容人得使用點字;外國籍或無國籍之收容人,得使用所屬國或國際通用語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