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 矯正機關辦理接見係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每年公告之「中華民國政府機關辦公日曆表」之上班日辦理接見。 原則上每月第1個星期日辦理假日接見。另連續假日或國定例假日不辦理接見。若遇春節連續假日,接見日期及時間將公告於機關全球資訊網網頁及各機關接見室之布告欄中。 外役監獄因工作時間及性質特殊,接見辦理時間由機關視工作情形自行訂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