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敦品中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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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友可否寄錢給收容人?有何規定?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3-01-15
  • 資料點閱次數:5337

 

答:

  1. 收容人親友可透過下列方式寄錢給收容人:
    • 接見時寄入:由寄入人至接見室填寫「寄送保管金申請單」,將欲寄入金錢與申請單交予經辦人員,於領取收據時,確認交寄金額是否正確即可。
    • 購買郵政匯票以掛號寄入:至郵局購買郵政匯票,且郵政匯票應指明收款人姓名,再於信封上清楚記載收容人姓名、呼號、所屬場舍及寄件人姓名,以掛號寄入,經收容人當面點清簽收,寄款收據交由收容人收執保管。
  2. 為使收容人養成節儉習慣,減輕親友之負擔,寄入之金錢以不超過新臺幣8仟元為原則。但因繳交醫療費用或有其他特別之事由,得許不受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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