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見問題集錦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3-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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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題集錦
【問】:請問申辦遠距接見之受刑人家屬適用對象為何?
【問】:請問要如何申辦遠距接見與在監所之親人會面?
【問】:請問外役監獄受刑人返家探視之條件?
- 受刑人有祖父母、父母、配偶、或其他共同生活的親屬,且合於下列規定者,得申請於例假日或紀念日返家探視。
- 受刑人移入外役監之蒞月起算,申請返家探視前3個月之每月作業作業成績均達法定最高額80%以上者。
- 申請返家探視前3個月均無違規紀錄且教化操行成績均無減分紀錄者。
- 提出申請應準備:返家探視申請書,返家探視訪談紀要表,家屬同意書,被探視人之三個月內有效戶籍謄本。
- 請於每月15號前繳交,以便審核書面資料。
- 受刑人返家探視,刑期未滿1年6個月之受刑人以每2月1次1年6個月以上未滿五年受刑人乙每3個月1次5年以上(含無期徒 刑)受刑人以每4個月1次為限。
- 返家探視期間,每次最多不得超過40小時,但遇有連續3日以上的紀念日或休假日時,得延長24小時。以上時間不包括在途時 間,其在途時間由典獄長斟酌受刑人返家探視路程決定。
- 因天然災害或其他不可避免的事變,致交通中斷或急需處理者。
- 突染重病,經公立醫院證明,需住院治療者。
- 父母、配偶或子女喪亡者。
【問】:受刑人如何辦理返家奔喪?
- 家屬申請書、保證書。
- 申請人及保證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 死亡證明書正本2份。
- 證明受刑人與死者關係之戶口名簿(若不同戶籍,應分別檢附)。
【問】:請問如何申請與眷屬同住?
- 與眷屬同住申請書,與受刑人同住眷屬切結書,三個月內有效之戶籍謄本。
- 請將申請書等資料於每月15號前繳交,以便審核。
- 家屬應於指定之日期及時間內,到監辦理眷住事宜,並提出足以證明與受刑人關係之文件。
【問】:出監受刑人如何申請『出監(所)證明』?
【問】:在監受刑人如何申請『在監(所)證明』?
【問】:如何領回在監受刑人保管物品或身分證?
【問】:如何領回在監受刑人保管金?
【問】:送(寄)入及領出金錢與物品,有何規定?
- 飲食:以菜餚、水果為限,但每次不得逾二公斤。但有損受刑人健康,夾帶違禁品或妨害本監紀律者,不許送入。另本監為顧及受刑 人飲食衛生,易腐食品一律不准送入。
- 必需物品:棉被、床單、毛毯、毛巾及衣褲等,每次各以一件為限。信封每次五十個,信紙一百張,圖書雜誌每次三本,報紙每天一 份。圖書雜誌之內容對於受刑人之改過遷善無益者,亦請勿送入。
【問】:請問在監獄中服刑期,如何申請或辦理結婚?
- 結婚證書(應註明結婚地點及二人以上之證人簽名或蓋章)。
- 當事人雙方之戶口名簿、國民身份證(外國人憑護照)、印章(或簽名)。
- 當事人應備妥1年內所稱之彩色照片1張。
- 結婚當事人之ㄧ方。
- 利害關係人(無上列申請人時)。
- 受委託人(有正當理由,經戶政機關核准者)。
【問】:一般民眾可以參觀監獄嗎?如何申請?
【問】:請問貴監醫療照護情形為何?
- 約聘光復鄉衛生所及瑞穗鄉衛生所主任醫師每週一、四來監門診,凡重大特殊疾病安排戒送區域級以上醫院就診,以免延誤病情。
- 與鳳林榮民醫院簽定緊急醫療救護支援協定書,及花蓮慈濟醫學中心簽訂特約醫院契約。
- 每梯次新收入監受刑人及年度辦理全監受刑人血液篩檢,洽請光復衛生所派員抽血檢驗梅毒、愛滋病等性傳染病,並實施衛生教育專 題演講。
- 配合衛生局疾病管制局排定時間辦理每梯次新新收入監受刑人及年度在監全體受刑人肺結核胸部X光檢查。
- 每月受刑人返家探視前給予性傳染病衛教宣導,並發放衛生局提 供之保險套,使受刑人汲取新知及養成良好保健習慣。
- 每梯次新收入監受刑人及每位出監受刑人均辦理受刑人健康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