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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辨別傳繳通知書係本署各分署所寄發,而非民間討債業者或詐騙集團冒用寄發?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3-01-15
  • 資料點閱次數:22729
如何辨別傳繳通知書係本署各分署所寄發,而非民間討債業者或詐騙集團冒用寄發?
    傳繳通知書是否真正,得以下列方法查證:
  1.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所屬各分署寄發之傳繳通知書,標題由左至右橫書「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分署」,通知書並蓋有機關紅色關防印文。
  2. 標題下方載明有移送案號,通知書上半部分尚有執行案號及案由,通知書下半部分右側載有行政執行官及其姓名,左側載有書記官及其姓名、職章,其聯絡方式載明於表格中間部分之「應到處所」欄之地址、電話、傳真機號碼。
  3. 通知書中間部分「應納金額」欄載有應繳之金額,「移送機關」欄則載有移送機關之名稱、地址、電話及案件管理代號,俾便於受通知人向移送機關查詢執行案件之實體等事項〔例如該筆金額是否為補課之所得稅、被處交通罰鍰之事由等〕。
  4. 通知書背面載有繳納方式之說明。
  5. 受通知人若對通知書之真假有所懷疑,可自本署網頁或撥打104查號台查證本署各分署之正確電話號碼,以核對通知書所載之分署電話號碼是否正確,經核對若為正確之電話號碼,再電洽該分署承辦股之執行人員詢問是否有案件繫屬及其他有關事項,應可獲得滿意之答覆且避免被騙。
  6. 簡易判斷方式:真正之傳繳通知書所記載之繳納方式之一係義務人郵寄匯票之受款人請填寫為「移送機關之名稱」;如果收到傳繳通知書記載義務人郵寄匯票之受款人請填寫為「私人名義」,應該就是詐騙集團所偽造之傳繳通知書了。
  7. 如果真的收到民間討債業者、詐騙集團冒用本署所屬各分署寄發之通知書,請通知本署或各分署處理。
  8. 本署查證專線「(02)2633-1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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