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分署依內政部全國戶籍查詢系統所示之資料,查得您戶籍設在花蓮縣的老家,並未遷至您所說的台北縣市,因而對您花蓮老家寄送相關文書通知,且由您母親簽收,在實務上我們認為這是合法送達。若您欲親自接收此等文件,建議您至戶政事務所將戶籍遷至您能親自收件的地址,或向本分署承辦人呈報住居所,日後本分署即能將相關文書送達您親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