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送機關移送本分署行政執行之案件,均屬業經合法送達義務人之案件,民眾找中央民意代表協助,並不能減免或降低應繳金額或滯納利息,如就所欠稅(費、罰、健保)款倘有疑義,請循正常管道,向執行人員反應,執行人員將本於為民服務之精神,使民眾獲得滿意的答案或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