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敦品中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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義務人收到傳繳通知或執行命令後,找民意代表協助,是否可減免(低)應繳金額或滯納利息?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3-01-15
  • 資料點閱次數:680

移送機關移送本分署行政執行之案件,均屬業經合法送達義務人之案件,民眾找中央民意代表協助,並不能減免或降低應繳金額或滯納利息,如就所欠稅(費、罰、健保)款倘有疑義,請循正常管道,向執行人員反應,執行人員將本於為民服務之精神,使民眾獲得滿意的答案或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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