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敦品中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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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已辦理拋棄繼承,但收到行政執行署各分署通知列為義務人之繼承人時,該如何處理?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3-01-15
  • 資料點閱次數:2563

如果已向法院聲請拋棄繼承,請向本分署提出法院之拋棄繼承准予備查函,本分署會將台端的聲明函轉請主管機關辦理,或由台端直接向做成行政處分機關(即移送機關)提出法院之拋棄繼承准予備查函,請移送機關查明後向本分署撤回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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