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工為無給職,入監辦理收容人輔導事宜,申請加入志工須填具申請書,檢附身分證明文件,本監將依據下列條件者遴選之:
一、須年滿18歲、身心健康、品行端正、學識豐富、對教化工作富有熱忱者,且須出於自由意志,不以獲取報酬為目的。
二、有教化之學經歷,如社會、心理、法律、教育、輔導等相關大專院校之學歷或具碩、博士資格及企業界、工商團體,足以擔任本監志工者為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