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敦品中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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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刑人於出監之前遇無家可歸時,如何求助?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3-01-15
  • 資料點閱次數:1320

 

對於是類收容人於出監前三個月可向所屬管教人員提出報告,監方即會聯繫更生人戶籍所在地(住所地)之財團法人臺灣更生保護會各地分會,出監時提供適當處所實施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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