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敦品中學

:::

就房屋稅案件,自用之房屋,稅捐單位卻以營業用開徵時,該如何處理?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3-01-15
  • 資料點閱次數:692
您可採取下列方式:
(一)請傳真或郵寄相關書面文件向本分署陳情,由於您的問題非本分署權責所能處理,故本分署一定會儘速將您的問題轉知移送機關回答您的問題,並請移送機關副知本分署,如確有錯誤,其將來文撤回或更正;如您有確實證明資料顯可證明移送機關有誤者,本分署亦可以電話方式與移送機關聯繫,儘速解決您的問題。
(二)逕洽移送機關請其查明,如確有錯誤,其將來文撤回或更正。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