戒護科問答集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3-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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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我的親友因案入獄服刑怕他無錢夠買生活必需品,如何給收容人寄金錢?
答:寄入金錢給收容人分下列方式:
一、可至接見窗口寄入現金,填具單據後交承辦人員辦理,當日寄入立即入帳。
二、您如果不方便去接見室寄現金的話,請就近至鄰近郵局購買匯票寄入。
三、另外提醒您,各矯正機關為避免收容人養成浪費的習慣,多限制每次寄入金額的上限為8000元(除少數特殊原因經書面報告核准,如動手術、做牙齒…等原因需用大量金錢),所以您購買匯票的面額可能要注意,以免被退回來。
貳、如何申請郵寄包裹?為何部分包裹寄入後被退回?
答:郵寄包裹均需由收容人事先申請,經核准後,發給「識別標籤」及「寄入物品明細單」寄給寄件人,寄件人於寄入物品時須將識別標籤黏貼於包裹外,以資識別,物品明細單則放置於包裹內,供核對之用。另識別標籤上註明有「未經申請之物品請勿寄入,寄入之物品如經檢查有涉及不法者,將移送檢察署偵辦」等字樣,寄入之物品未有貼識別標籤者,逕行退還原寄件人,如寄入包裹內容與申請項目不符部份,則由收容人自付郵資寄回或自願毀棄。
參、我有家人及朋友入獄服刑,想要去面會該如何辦理?又能帶那些物品給收容人?如何知道收容人會客時間及是否有限制幾等親才能去會客或朋友可以會客嗎?
答:欲至本監辦理一般接見,可先行上網查詢或以電話詢問相關接見措施及其需攜帶文件,對於辦理一般接見作業流程、對象、時間、送入物品及注意事項略述如下:
(一)接見作業流程
1.領取號碼牌,填寫申請書。
2.依叫號至登記接見室窗口辦理。
3.接見登記,送入物品單一窗口。
(請出示身分證明)
4.等候接見。(依梯次等候)
5.窗口接見。
(每窗口限三人)
(二)接見之對象:
依級數區分接見人員及次數如下:
1.尚未編級或第四級收容人准予最近親屬及家屬接見,每星期一次。
所謂最近親屬及家屬指:
*收容人之配偶。
*收容人的直系血親(祖父母、父母、子女、孫子女)。
*收容人三親等內之旁系血親(如叔、伯、舅、姑、姨、姪兒、 姪女)。
*收容人二親等內之姻親(如兒媳、女婿、兄嫂、姊夫)。
2.第三級以上之收容人於不妨害監獄管理及紀律範圍內,除最近親屬及家屬外,得准其與非親屬接
見,第三級收容人每星期二次(每日以一次為限)。
3.第二級收容人每星期三次(每日以一次為限)。
4. 第一級收容人不予限制(每日以一次為限)。
(三)接見之時間:
1.星期一至星期五上班日均可辦理接見,登記時間:自上午8時至11時30分止,下午自13時30分至16
時止。
2.每月第一個星期日可辦理接見,登記時間:自上午8時至11時,下午自13時30分至16時止。
3.除第2點外,國定假日及例假日均不辦理接見,如有加班辦理接見,則另行公告。
(四)寄入之物品以
(五)對於接見之拒絕及限制,請求接見者如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
拒絕其接見:
1.未帶身分證明文件。
2.形跡可疑者。
3.酗酒或精神狀況有異者。
4.妨害秩序紀律者。
5.湮滅證據或串供者。
6.出監收容人於出監後尚未滿半年者,但有特別理由時,不在此限,其他有關接見之規定,如不得
冒用他人之身份證明,未經接見登記者不得代替或陪同已登記人進入接見,接見時不得用
暗語、手語(瘖啞人除外)、字條、手機,未依規定者,立即停止接見。
(六)接見時應注意事項,經排定之座位接見申請人不得私自掉換座位,經查覺立即停止接見。
肆、擔心家人獄中受刑生活過得好不好?
答:
(一)現今矯正機關就是在落實執行法務部寬嚴並濟的刑事政策,使監所關所當關,展現公義與關懷
的形象,以提升矯正機關的公信力與自信心。對於矯正現行業務大致如下:
1.加強收容人的生活照護。
2.加強教誨教育與輔導。
3.生產作業,期以習得一技之長。
如上所述,朝三方面發展,亦如在收容人照護上強化醫療照護,在教化上運用多元專業教誨人力,
在自營作業精益求精,開發多元化之行銷管道,期能使收容人習得一技之長等,以發揮矯 正機關
「矯治教化」之目標。
(二)另基於戒護安全及使收容人早日出監復歸社會,希家屬對於獄中子弟多予關懷,不要做出寵溺
行為,例如利用寄入、傳遞、丟包等方式送入違禁物品,使貴子弟陷入違規情境,延誤假釋出
監日期,希望利用親情之力量感召,經常通信、接見、勉勵收容人改悔向上。如果收容人親
友、家屬有任何需要或疑問,可隨時至本監洽詢或來電洽詢該收容人情狀,以達監方、家屬
雙向溝通之互動方式,期勉收容人早日出監重感溫親。
伍、遠距接見Q&A
問1、何謂遠距接見?
答:法務部為使收容人家屬免於奔波至較遠之監獄(看守所)探視遠地服刑或羈押之收容人,利用視訊科技設備(如攝影機、電視機、麥克風---等),透過ADSL寬頻網路,直接於附近之監獄(看守所)與收容人所在之監獄(看守所)辦理接見作業。
問2、那些人可以辦理遠距接見?
答:1.收容人之配偶(夫或妻)。
2.收容人的直系血親(祖父母、父母,子女、孫子女)
3.收容人三親等內之旁系血親(如叔、伯、舅、姑、姨、侄兒、侄
女)
4.收容人二親等內之姻親(如兒媳、女婿、兄嫂、姐夫等)
注意:收容人本身不可以申請遠距接見。
問3、家屬多久可以辦理一次?接見一次多久時間?
答:前項配偶及親屬每週可以申請辦理一次。
遠距接見每次以三十分鐘為限。但有特殊理由經機關首長核准者,不在此限。
問4、是不是每個收容人都可以接受遠距接見?
答:如果收容人經檢察官、法官諭知禁止接見及通信,或因違規停止接見尚在考核中者,不得接受遠距接見。除此之外都可以應前項配偶及親屬之申請接受遠距接見。
問5、怎麼辦理遠距接見?
答:遠距接見辦理方式如下:
(一)首次申請遠距接見,應先填具申請單(下載空白表格式),並檢附申請人相關身分證明文件(能證明申請人與收容人關係的文件,如身分證或戶口名簿影本),於第一優先選擇時段一週前以【掛號郵寄】或【傳真方式】向收容人所在之矯正機關提出申請。經審查核准後,矯正機關會以電話回復申請人通知排定之接見日期及時間。
(二)首次申請遠距接見核准,第二次(含以後)申請者,得於第一優先選擇時段一週前,以電話直接向收容人所在之矯正機關申請辦理。
問6、矯正機關已經通知我申請核准了,我如何處理?。
答:遠距接見申請人經通知核准後,應攜帶有效之身分證件(如身分證、健保卡)依排定辦理時間,親至就近辦理遠距接見之機關,填具辦理遠距接見登記單(下載空白表格式)後辦理遠距接見。
問7、我住在澎湖,我的親人在高雄監獄執行,我想辦理遠距接見,怎麼做呢?
答:(一)請您先下載申請單(下載空白表格式,您也可以到澎湖監獄索取申請單,或是請受刑人寄給你),依照申請表下方【備註】的說明,詳細填寫粗框部分欄位資料。
(二)填寫完畢後,連同身分證影本,請您以郵寄或傳真方式,寄至(或傳真至)高雄監獄戒護科,承辦人員會依照您想要的接見日期及時段做登錄排定。如果承辦人員有其他問題請教您,也會依照您填寫的電話主動與您聯絡。
(三)承辦人員審核、登錄系統完畢後,會以電話通知您遠距接見的日期及時間,請您依照通知的時間前往澎湖監獄接見室和受刑人遠距接見。
*高雄監獄戒護科承辦人電話:(07)7882548轉259
*高雄監獄戒護科傳真電話: (07)7873316
*高雄監獄地址:高雄市大寮區仁德新村一號
問8、我的親人在台東東成技訓所執行,我想利用高雄監獄辦理遠距接見,怎麼做呢?
答:(一)請您先下載申請單(下載空白表格式,您也可以到高雄監獄索取申請單),依照申請表下方【備註】的說明,詳細填寫粗框部分欄位資料。
(二)填寫完畢後,連同身分證影本,請您以郵寄或傳真方式,寄至(或傳真至)台東東成技訓所,承辦人員會依照您想要的接見日期及時段做登錄排定。
(三)當東成技訓所承辦人員通知您遠距接見的日期及時間後,請您依照通知的時間前往高雄監獄接見室(展售中心),利用高雄監獄的遠距接見設備和受刑人實施遠距接見。
(四)您到達高雄監獄接見室(展售中心)後,請向服務人員表明意圖及出示身分證件,服務人員會引導您填寫【遠距接見登記單】(下載空白表格式)後,依照您的時間協助您辦理。
問9、我如果未依照排定時間親至就近辦理遠距接見會怎樣嗎?
答:未依排定辦理時間親至就近辦理遠距接見之機關辦理遠距接見達三次者,收容人所在之矯正機關得停止其申請辦理遠距接見三個月。
問10、什麼情形下已經核准辦理遠距接見者,會被拒絕遠距接見?
答:如有下列各款情事之一時,就近辦理遠距接見之機關得拒絕之:
(一)未帶身份證明文件者。
(二)形跡可疑者。
(三)酗酒或精神狀況有異者。
問11、我雖然沒有辦理遠距接見,但是核准的親屬中有人因事沒有前來,我可以代替他的位置嗎?
答:不可以。未經辦理登記者,不得代替或陪同已登記者與收容人接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