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敦品中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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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常有百姓覺得沒有收到通知,存款就被扣押,造成其信用不良,原因為何?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3-01-15
  • 資料點閱次數:1040
此應分二部分解釋。繳費通知單,是由主管單位(ex國稅局)通知義務人一定期限內繳納,義務人不繳,主管單位必需檢附有寄給義務人的証明才可以送行政執行署各分署強制執行。所以送執行的案件一定有義務人收到繳款單的証明。送執行後執行機關開始執行前,為避免造成義務人事先知悉後脫產,所以事前並不一定會先通知義務人。但因欠款金額多半不大,為保義務人是因時日過久遺忘,行政執行署各分署多半會再通知一次,才扣押義務人的存款,所以如果義務人有變更地址,最好通知相關機關,最少戶籍地要有人代收並通知您,以免上開情形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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