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敦品中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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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收到傳繳通知書,因沒有時間親自到分署繳納,該怎麼辦?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3-01-15
  • 資料點閱次數:1052
一、台端如係繳款之義務人,繳納案款方式如下: (一)如已收到移送機關之匯款單,請持該匯款單向金融機關繳納,並將收據傳真至本分署。 (二)郵政匯票:請您至郵局購買郵政匯票後,以移送機關為受款人(抬頭),將匯票寄送到移送機關。 二、以上方式請擇一辦理,併同本分署通知單以掛號逕寄移送機關俾利判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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