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敦品中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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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分類科業務問答集_old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3-01-15
  • 資料點閱次數:85

一、何謂「調查分類」其辦理方式為何?
答:調查分類工作計有下列三項:
1、直接調查。
2、間接調查。
3、心理測驗。
調查分類之目的在於充分瞭解收容人之各相關資料,而提供予各類處遇之參考。

 

二、請問貴所對收容人之調查期間有多久?
答:依法不得逾二個月,目前本所均在一個月內完成調查分類之作業程序。

 

三、貴所寄來親屬調查表之目的為何?填表內容會不會影響在所行刑?
答:現行函詢親屬的調查表,主要目的在於藉由對親屬的查詢,了解收容人之個性、身心狀況、家庭情形、境遇、經歷等,以求補充或校正收容人個案資料,做為輔導教誨及實施技能訓練的依據。若親屬能確實填覆內容,則有益該收容人的在所執行,絕對不會對收容人不利。

 

四、請問什麼是「更生保護」?「更生保護會」是什麼性質的單位?
答:「更生保護」乃對於出所人或其他曾受司法處分之人,在社會上予以適當之保護與輔導,協助其自力更生,預防再犯,適應社會生活。
「更生保護會」是屬於財團法人組織的公益慈善團體。

 

五、請問出所後如何申請小額創業貸款?
答:凡符合更生保護法第二條所定應受保護人有工作能力卻缺乏資金創業者,應覓二人以上具有資力或殷實之人,為連帶保證人,並應檢具下列文件申請小額貸款:
(一)申請書。
(二)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本。
(三)應受保護身分證明文件。
(四)營業計劃書。
(五)保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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