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矯正署第11101833530號函-高級中等學校申辦112學年度『業界專家協同教學』、『教師赴公民營機構』、『職場參觀、校外實習及提升實習實作能力』及『實習課程、推廣教育及職業繼續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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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更新日期:113-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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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矯正署第11101833530號函
函轉「高級中等學校申辦112學年度『業界專家協同教
學』、『教師赴公民營機構』、『職場參觀、校外實習及
提升實習實作能力』及『實習課程、推廣教育及職業繼續
教育』聯合說明會」實施計畫1份,請貴校務必薦派業務
相關人員參加,請查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