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敦品中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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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校簡介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3-01-15
  • 資料點閱次數:4011

  桃園少年輔育院成立迄今(民國108年)已過一甲子,文獻記載中對歷史沿革及脈絡僅寥寥數語,難表其意,僅得其大概,孟子曰:「賢者在位,能者在職。」歷任院長竭盡心力治學,致力深耕於感化教育,實踐教育的目標,以達移風易俗之效,歷盡艱辛,爾等高瞻遠矚開創新局,革故鼎新創設宏規,奠定發展宏基,愈近代愈見完備,以達感化教育矯正、輔導與改善、治療為原則之目標,庶盡機關存在功效,緬懷前賢,恐文獻難徵,故略記其歷任院長名銜、沿革及遞嬗之軌跡,俾知感化教育創制之由來,藉以互相印證,作為興革策進之藍圖,期能百尺竿頭,更進一步。
  桃園少年輔育院原奉核定附設厚德補習學校,因迭遇種種困難,遵照行政院79924日治安會報提示:「少年監獄、少年輔育院應學校化,並充實其師資設備。」經法務部與教育部協商訂定「補習學校於少年監獄、少年輔育院設分校實施要點」,桃園少年輔育院謹遵法務部80125日法80監字第18138號函示規定自81學年度開始實施,將原有附設厚德補習學校業務停辦後移交由台灣省立桃園農工職業學校(現國立臺北科技大學附屬桃園農工高級中等學校)、桃園縣立(現市立)文昌國民中學及桃園市桃園區會稽國民小學等三校之附設補習學校於輔育院設置補校分校予以接辦,設有高工班、國中班及國小班(因收容少年學歷提升,106學年度起停辦國小班),學生依學歷編入各年級就讀,每日上午按編排課程上課,所有師資、教學及學籍管理業務均由各該校負責,使學生得以繼續其學業。
  為完善兒少保護社會安全網之建置,提供誤入歧途少年一個教育資源更為充沛、減少社會歧視發生之環境,落實「兒童權利公約」重要內涵,桃園少年輔育院及彰化少年輔育院原規劃於民國927月成立桃園及彰化少年矯正學校,惜因當時中央政府財政困難,全案經行政院審議後請法務部再加研酌,因而未能及時完成改制工作。
   
近年來立法院預算審查、監察院巡察法務部,委員相當關心少年輔育院改制進度,民國106年「總統府司法改革國是會議」決議少年輔育院應儘速完成改制矯正學校之工作,惟因設立學校涉及用地及教師預算員額等項目,所需經費龐大,故法務部蔡部長清祥就任後指示以分階段方式,全力推動少年輔育院改制學校工作,並責成矯正署克服困難、積極辦理。
  法務部於民國1081月至4月間召開多次研商會議,以優先保障受教權、提供良好學習環境,作為革新首要工作,又因少年輔育院現依「高級中等教育法」第8條,係採用進修部課程與教學內容,依其課綱每週僅授課24節,而同屬於矯正學校之明陽及誠正中學,則使用普通或技術型高中課綱,每週授課35節;為使兩少年輔育院改制後學生學習條件與一般學校之學習資源及環境趨於一致,並促進矯正教育之整體性,故朝向更改學制,並挹注符合一般學校課綱需求之教師資源之方向進行改制。
  經邀請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下稱國教署)共同研商具體方案後,完成矯正學校設置前之過渡階段,暫由矯正學校誠正中學於少年輔育院設置分校方式,以協助教育事宜,並由教育部國教署協請相關學籍合作學校,聘請合格教師,並與全國學校同步自本學年度起實施普通或技術型高中新課綱,提供所有受感化教育學生均能擁有平等、高品質之教育機會。「少年輔育院改制矯正學校計畫(下稱改制計畫)」業經行政院10873日院授人組字第1080038261號函核定在案。民國108731日於桃園少年輔育院舉行「誠正中學桃園分校成立暨揭牌典禮」,正式設置分校,往改制矯正學校之路上樹立新的里程碑。原學籍合作學校-國立臺北科技大學附屬桃園農工高級中等學校(下稱北科附工)及桃園現市立文昌國民中學之進修部分班及補校分校則於108學年度停辦;改制計畫並由行政院核定,本分校由北科附工擔任學籍合作學校,所需之師資由主管教育行政機關以專案核准「編制外」專任代理教師員額並編列於北科附工,學生學籍則以寄掛方式寄掛於北科附工。
  本分校為感化教育場所,肩負啟迪良知及教育使命之重任,自始即朝著提升品德教育與知識教育及技能教育三大領域之目標發展,且配合社會發展需要,連結社會資源,辦理各項就學、就業、就養、就醫等措施,以孝順父母尊重師長為品格教育的核心價值,而知識教育為輔,除培養一技之長外,深化生命教育,探索生命、發展生命,學會尊重生命,深刻覺知「人」的價值,進而敬業樂群,關懷社會,健全完整人格的養成與人生觀的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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