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敦品中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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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收到貴分署寄來補繳○○年度所得稅的通知,但我不記得那一年有賺那麼多的薪水,我應該怎麼處理?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3-01-15
  • 資料點閱次數:830
您請先想清楚補稅單上的薪水總額與您○○年度實際領到的薪水有沒有不一樣,如果確定沒有領到那麼多的薪水,可先到○○年度您戶籍所在地的國稅局或稽徵所,向管區稅務員查閱您的核定所得,再一條一條仔細看,是不是所有的公司都有發薪水給您,如果發現您沒有領到薪水,但卻被申報所得,您可向國稅局或稽徵所提出檢舉,國稅局、稽徵所會向那間公司查證。查證結果假如薪水清單上有您的印章或簽名,此時您必須向檢察官提出告訴,才可以不用補繳。當然,如果清單上根本沒有您的印章或簽名,國稅局、稽徵所會將稅額註銷,您就可以不必補繳了。 工作不好找,薪水不好賺,如果發現被謊報薪水,可別自認倒楣,花錢了事,請多多向國稅局、稽徵所或檢察官提出檢舉,才不用花自己的辛苦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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