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品中學114年度第一次報廢財產物品標售案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4-11-12
- 資料點閱次數:79
主旨:公開標售本校奉准報廢之財產及物品,請踴躍參加投標。
依據:國有公用財產管理手冊第66點第1項第1款及事務管理手冊物品管理部分第31點。
公告事項:
一、本批標售之標的物品名、數量、標售底價、保證金額如附件,本標案屬變賣收入性之招標,不適用政府採購法。
二、開標日期及地點:訂於114年11月26日上午10時0分,於本校行政大樓1樓會議室(330063桃園市桃園區向善街98號)現場開標。當天如因颱風或其他突發事故停止上班,則順延至恢復上班之第一個工作天同時地開標。
三、投標資格:依法設立廢棄物資源回收業,持有登記證明文件之廠商。
四、投標方式:有意投標廠商,請於本公告之日起至本校全球資訊網(https://www.tyr.moj.gov.tw/357715/357786/357788/)逕行下載投標文件,並依照投標須知填寫投標或於辦公時間內至本校總務處收發室(330063桃園市桃園區向善街98號)領取全份投標文件並依照投標須知填寫,於投標截止前親自送達本校或郵寄至本校(以郵局送達本校時間為準,非以郵戳)。
五、本批標售之標的物為報廢之財產及物品,投標廠商得於截標日前上班時間內,洽本校總務處承辦人安排查看。
六、保證金額度:新臺幣3000元整,所繳保證金於標的物全數清運完畢後,無息退還。
七、投標廠商得標後應於114年12月4日下午5時0分前至本校總務處(出納)繳納價款或匯入本校指定帳戶,且應一次繳清。並於114年12月8日(含當日)前自行至本校載運標的物,本校亦將以載運時之物品現況交付之,逾時不負保管責任。如因故延後開標,上述應繳納價款期限亦隨延後開標日順延之。
八、其他事項詳見投標須知。
附件下載
- 7.敦中退還押標金聲請書.pdf84 KB 114-11-10 下載次數:14
- 6.敦中委託授權書.pdf132 KB 114-11-10 下載次數:11
- 3.敦中奉准報廢財產物品標售案契約.pdf76 KB 114-11-10 下載次數:12
- 4.第1次變賣報廢財產物品明細表.pdf134 KB 114-11-10 下載次數:54
- 8.敦中標封(標售案).pdf77 KB 114-11-10 下載次數:11
- 5.敦中投標廠商資格審查表.pdf89 KB 114-11-10 下載次數:16
- 2.敦中投標標價清單.pdf66 KB 114-11-10 下載次數:18
- 1.敦中奉准114年度第1次報廢財產物品標售案投標須知.pdf120 KB 114-11-10 下載次數:20
- 敦品中學114年第1次變賣報廢財產物品明細表.pdf134 KB 114-11-10 下載次數:3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