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敦品中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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敦品中學113年度第一次報廢財產物品標售案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3-06-28
  • 資料點閱次數:528

敦品中學公告

主旨:公開標售本校奉准報廢之財產及物品,請踴躍參加投標。

依據:國有公用財產管理手冊第66點第1項第1款及事務管理手冊物品管理部分第31點。

公告事項:

一、本批標售之標的物品名、數量、標售底價、保證金額如附件,本標案屬變賣收入性之招標,不適用政府採購法。

二、開標日期及地點:訂於1137990分,在本校行政大樓1樓會議室現場開標。當天如因颱風或其他突發事故停止上班,則順延至恢復上班之第一個工作天同時地開標。

三、投標資格:依法設立廢棄物資源回收業,持有登記證明文件之廠商。

四、投標方式:

有意投標廠商,請於本公告之日起至本校全球資訊網逕行下載投標文件,並依照投標須知填寫投標或於辦公時間內至本校總務處(桃園市桃園區向善街98)領取投標須知、標封、投標單並依照投標須知填寫,於投標截止前親自送達本校或郵寄至本校(以郵局送達本校時間為準,非以郵戳)

五、本批標售之標的物為報廢之財產及物品,投標廠商得於截標日前上班時間內,洽本校總務處承辦人安排查看。

六、保證金額度:新臺幣3000元整,所繳保證金於標的物全數清運完畢後,無息退還。

七、投標廠商得標後應於113711日前至本校總務處(出納)繳納價款或匯入本校指定帳戶,且應一次繳清。並於113718日前自行至本校載運標的物,本校亦將以載運時之物品現況交付之,逾時不負保管責任。如因故延後開標,上述應繳納價款期限亦隨延後開標日順延之。

八、其他事項詳見投標須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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