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品中學(教務處)約僱人員1名甄選公告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3-05-03
- 資料點閱次數:619
- 徵才機關:敦品中學
- 人員區分:約僱人員
- 職系:無
- 職稱: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 【身障進用名額:依據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38條】
- 官等職等:無
- 名額:1
- 性別:不拘
- 工 作 地:桃園巿桃園區向善街98號(敦品中學教務處)
- 資格條件:
1.大專以上學校畢業。
2.品行端正,認真負責。
3.熟悉基本電腦操作。
4.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各款不得任用情事。
5.具身心障礙手冊(須於有效期限內)者。
- 工作項目:
1.技能訓練相關業務。
2.檢定相關業務。
3.財產業務。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報名方式:
- 意者請檢附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甄選報名表(如附件,請填寫正確通訊地址、簡要自述及簽名)、最高學歷證書、身分證正反面、身心障礙證明(手冊)及工作經歷證明等相關證件影本,以A4格式依上列順序裝訂俾利審查。
- 請依前述規定報名,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規定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
- 請於113年5月6日前(郵戳為憑)以掛號郵件寄送至本校人事室(33051桃園巿桃園區向善街98號)收,信封請註明「應徵技士職務代理人」及聯絡電話。
- 本職缺月酬標準為5等280薪點(折合金額為新台幣37,800元)。
- 僱用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13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錄取人員分配報到前1日止(預計113年10月)或僱用原因消失之前1日止。受僱者於僱用原因消滅或期限屆滿時,應無條件接受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救濟)。
- 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或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 資格符合者擇優面試,並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3個月,不符資格者請勿寄送,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全部報名資料恕不退件,錄用者名單將於核定後另行於本校網站(http://www.tyr.moj.gov.tw)電子公佈欄公告。
- 如有其他疑問,請於上班時間洽本校人事室03-3253152轉21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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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甄選報名表.docx26 KB 113-04-26 下載次數: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