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敦品中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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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機關調整上班日期處理要點」第四點、第六點修正規定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3-01-15
  • 資料點閱次數:309
法務部103年4月21日法人決字第10300076930號函送行政院修正「政府機關調整上班日期處理要點」第四點、第六點規定,修正內容略以,上班日為星期一或星期五,其後一日或前一日逢星期二或星期四之農曆除夕及春節連假、兒童節及民族掃墓節連假、端午節、中秋節之放假,調整該上班日為放假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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